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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主题
通过摄影艺术全方位、多角度展现广西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所取得的新进展和新成效;用镜头真实记录全区各地在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典型案例的鲜活画面和生动场景,进一步激发全区各地农村群众主动参与改革的热情,助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政策与改革处
自治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
协办单位:广西新闻摄影学会
承办单位:广西新闻图片画报社
三、时间安排
本次摄影作品征集活动时间为2019年10月15日至2019年11月15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作品征集(2019年10月15日-2019年10月31日)。通过广西新闻摄影学会、广西新闻图片画报社以及广西农业信息网等发布大赛活动启事,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参赛作品。期间,各地各有关单位可有重点的组织摄影人员,分批到各地创作、采风。
(二)作品评选(2019年11月初)。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团对参赛作品进行匿名评选,并进行公示。
(三)作品展览、出版(2019年11月中旬)。将最后确认的获奖作品结集宣传,并择优在广西日报、广西云客户端、广西画报等相关媒体刊发。
四、入选作品荣誉设置及稿酬
本次征稿活动设优秀奖200名,稿酬各200元。相关稿酬所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由承办单位代扣代缴。
五、内容范畴
(一)展现广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反映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方向和思路的作品;
(二)自治区领导深入一线,抓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各地村民踊跃参与改革的作品。
(三)反映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作品。如集体企业,集体果园,集体大楼,集体项目等以及村民在集体经济项目中获益、分红、务工等场面。
(四)反映农村集体经济效益较好、农民得到实惠较多,村容村貌发生巨大变化的作品。如村道村路、水利枢纽、人饮工程、文体中心、医疗卫生室、学校等公益性资产项目和农民搬进新房、生活条件极大改善等方面的作品。
(五)全区各地在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典型案例等有关作品。
六、征稿细则
(一)广大摄影人均可投稿。同一作者入选作品数量不限。
(二)作品创作时间为2015年1月1日以后,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限4幅)。投稿采用电子数据投稿,文件格式为jpg,长边不低于2000像素,文件大小不低于2M。
(三)参赛作品应当以纪实的手法进行表现,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作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四)作品必须在广西区内创作,并标明标题和简要拍摄内容、时间、地点及作者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五)作品入选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的大尺寸数据文件(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B)。请投稿者务必于接到通知后将大尺寸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六)本次作品征集活动实行作品公示制度,拟入展作品将在广西画报微信公众号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广西日报、广西画报等媒体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
(七)主办、协办、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非商业方式使用入展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不再支付报酬。
(八)禁止该活动的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入展资格。
(九)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十)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十一)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选;已入展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在媒体上通报。
(十二)本次摄影作品征集活动不收取参赛费用,来稿一律不退。
(十三)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十四)本次投稿采用网络投稿,作品请发送邮箱:gxnccq2019@163.com(每位作者投稿时请打包成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需注明:姓名+电话);联系人:何岸 0771-3133175,13471184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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