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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赛主题
拥抱“互联网+”时代 共筑创新创业梦想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地各高校主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开展教学改革探索,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切实提高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三、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教务处、研究生院;
(二)承办单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三)协办单位:学工部(学生处)、校团委、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科技处;
(四)组委会: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领导工作。组委会组成结构如下:
组委会主任: 马宏伟 副校长
李树刚 副校长
组委会成员: 程卫星 学工部部长(学生处处长)
王贵荣 教务处处长
侯恩科 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
来兴平 科技处处长
胡发泉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处长
周 涛 团委书记
李占利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院长
(五)专家委员会: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由计算机学院、电控学院、通信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管理学院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负责制定竞赛规则、组织项目评审等工作。
(六)竞赛办公室:组委会下设竞赛办公室,竞赛办公室设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团委,负责竞赛的报名、组织、选拔等工作。
四、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一)“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二)“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三)“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数字娱乐、企业服务等;
(四)“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旅游户外、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五)“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六)“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已获投资情况,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二)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三)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3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3—5人(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六、报名办法
(一)每支参赛团队须通过“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http://cy.ncss.org.cn)、大赛APP或大赛微信公众平台(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16年3月25日。
(二)参赛项目报送材料要求
1.各学院推荐项目汇总表一份(见附件1)。
2.每个参赛项目推荐表(见附件2、3)一式三份,电子版为Word文件格式,大小不超过30Mb。
3.展示视频:时长为1分钟,格式不限,大小不超过1G。
(三)请各学院(部)于2016年4月30日前将参赛项目(含研究生、本科生)相关材料报送至计算机学院团委办公室(临16-307)。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shijianjxk@xust.edu.cn。
七、评选方式及环节
本次大赛采用会评方式,主要评选环节如下:
(一)第一轮:作品初审(5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大赛专家委员会根据每支参赛队所提交的项目资料进行初审,评选出前30%的参赛队进入第二轮比赛。
(二)第二轮:现场答辩(6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要求参赛队伍进行现场答辩,展示项目有关内容,回答评委提问。项目展示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等,可展示产品实物。答辩要求语言表达简明扼要,条理清晰。
八、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项,各级获奖奖项由竞赛组委会组织专家组根据参赛队申报项目质量进行评定。根据陕西省竞赛组委会对各校参加省级比赛限额推荐参赛队数的要求推荐优秀作品代表我校参加省级竞赛。
九、经费保障及奖励
大赛设立专项经费用于竞赛的组织、评审、奖励等工作,对经校赛选拔后代表学校参加省级及省级以上竞赛的团队将给予经费资助用于竞赛报名、作品完善、差旅费等费用。对获得省级(含)以上奖励项目,按照“西安科技大学大学生科技竞赛、创新创业工作管理办法”中一类项目予以奖励、课时补助。同时学校积极诚邀社会投资机构、行业企业、大学科技园及科研院所专家向参赛大学生提供创新创业指导、培训及投资对接等服务。
十、相关要求
(一)请各学院(部)在收到本竞赛方案后在学院(部)内进行广泛宣传,鼓励有条件的在校学生团队参赛,同时可采取多种方式联系已毕业5年以内且在“互联网+”领域能够自主创业的我校毕业生组队参赛。
(二)请各参赛队负责人加入校级竞赛QQ群(群号:482577166,名称:西科大“互联网+”竞赛群),以便及时获取竞赛相关信息。
(三)竞赛联系人:
潘昊(教务处),电话:029-83856296;
郭凡(研究生院),电话:029-85587250;
马继刚(计算机学院),电话:029-83858049。
附件:
1.西安科技大学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
大赛推荐项目汇总表
2.西安科技大学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
大赛创意组项目推荐表
3.西安科技大学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
大赛初创组/成长组项目推荐表
校长办公室
2016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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