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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方:
浙江省教育厅
初赛时间:2015年03月01日 00时00分 ——2015年05月29日 23时59分
决赛阶段:2015年11月08日 00时00分 ——2015年11月08日 23时59分
参赛对象为浙江省普通本科院校(包括独立学院)和高职高专院校在校大学生,校赛专业、名额不限,省赛每校5人。
比赛内容与规则
(一)比赛内容
1. 初赛内容为“朗读与讲解”、“备稿演讲”两个类别。
“朗读与讲解”的内容为《中华经典诵读题库》(A类)中的作品,涉及我国有文字记载以来的思想性、艺术性都比较高的经典作品80篇,主要考察选手对中华经典诗文的阅读理解能力、艺术鉴赏能力、语言表达能力;
“备稿演讲”题目为《大学生汉语口语竞赛演讲题》(A类)中的主题,主要是传统文化与生活哲理类话题,共80个;
2. 决赛内容为“朗诵”“即兴演讲”“回答问题”三个类别。
“朗诵”的内容为《中华经典诵读题库》(B类)中的作品,涉及思想性、艺术性都比较高的,适合于朗诵的经典作品30篇;
“即兴演讲”由选手根据《中华经典诵读题库》(B类)作品中的相关句子(由竞赛专家委员会指定),自拟题目,即兴演讲。
“回答问题”由评委根据选手“朗诵”与“即兴演讲”的情况确定提问内容,选手即时回答。
(二)比赛规则
1.竞赛设竞赛组委会和竞赛专家委员会。
竞赛组委会为竞赛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定竞赛的方针、政策、总体方案,竞赛巡视及有关重大问题的决定等,成员为浙江省有关高校主管大学生汉语口语竞赛的领导、专家等。
竞赛组委会下设秘书处,秘书处设在绍兴文理学院。秘书处在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及竞赛组委会的领导下,具体承担竞赛的组织工作。
竞赛组委会接受浙江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领导。
竞赛专家委员会为竞赛的具体执行机构,负责制定竞赛方案和实施细则,设计竞赛题库和评审标准,实施竞赛监督,审定竞赛奖次,处理竞赛异议,决定其他有关重要问题等。成员为有关高校汉语言文学及相关专业专家和语言文字工作负责人、相关行业企业代表等。
2.为确保评审工作的科学性与公正性,各参赛项目的评审由竞赛评审专家组负责。评审专家在“浙江省大学生汉语口语竞赛专家库”中抽取,专家库由各有关高等学校推荐和省语委聘请的汉语言文学及相关专业专家组成。
3.竞赛分校赛和省赛两个阶段进行。所有选手都必须经过校赛选拔产生。校赛要求尽可能扩大学生参与面。在报名参加省赛、递交省赛材料时,必须同时递交校赛录像及相关材料。
4.省赛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初赛。
由各参赛学校将参赛选手(每校5人)的材料(光盘)寄送绍兴文理学院“浙江省大学生汉语口语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在校期间已在浙江省大学生汉语口语竞赛中获奖的选手不列入选送范围。
寄送的材料包括:校赛录像;校赛总结材料;参赛选手“朗读与讲解”“备稿演讲”录像;选手信息表;团体报名表。竞赛组委会组织评审专家组对选手录像进行评审,按照得分高低取排名前40%的选手参加省赛决赛。同时,限定每校参赛选手人数不超过3人。
第二阶段为决赛。
决赛时,有参赛选手的学校需指派1名老师带队参赛。决赛采用现场评审、现场直播的方式进行。由竞赛组委会邀请业内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对选手的现场表现进行即时评审,评审结果在每个类别的竞赛单元结束后的当天通过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网http://www.zjcontest.net和浙江省大学生汉语口语竞赛网上公示,公示期满正式发文通知获奖学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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