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体卫处、学生体育协会、各参赛高等院校:
为进一步推动中国大学生足球运动的发展,根据《2014年全国学生体育竞赛计划》(教体秘[2013]61号),我协会将举办2014-2015校园足球“特步”中国大学生足球联赛。现将联赛竞赛规程和商务规定印发给你们,请各参赛高校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及学生体育协会的领导下认真做好联赛的各项工作,并按照竞赛规程的规定执行。
附件:1. 2014—2015“特步”中国大学生足球联赛竞赛规程
2.2014—2015“特步”中国大学生足球联赛商务规定
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七日
抄送:中国足球协会、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足球分会、特步(中国)有限公司 、广东优势传媒广告股份有限公司
2014—2015 “特步”中国大学生足球联赛
竞 赛 规 程
一、联赛名称:
2014—2015“特步”中国大学生足球联赛
二、主办单位:
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中国足球协会
三、协办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体卫处、学生体育协会,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足球分会
四、承办单位:
各相关院校
五、冠名赞助商:
特步(中国)有限公司
六、推广单位:
广东优势传媒广告股份有限公司
七、参赛单位: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体育院校及部分军事院校)
(二)参赛单位均以所在院校为球队名称,球队所有运动员必须同属该所院校。
八、比赛分组:校园组、超级组
九、运动员参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参赛运动员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按照教育部关于全国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的特殊招生政策)正式录取的在校在读本、专科学生或研究生。
2、报名参赛运动员的年龄必须为18—28周岁,即(1986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者),自2013年起入大学(专科或本科)时年龄不得超过20周岁(按1月1日界定)。
3、凡曾参加中国足球超级联赛、中国足球甲级联赛、中国足球乙级联赛者均不得参赛(以中国足协公布的上述赛事秩序册为准、含联赛期间增补运动员)。若以学校名称(不含体育运动学校、足球学校以及具有同等性质的中等专业学校)参加上述赛事者须报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批准方可参赛。
4、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在校学习,文化课考试合格,遵守学校各项纪律和有关规定,并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适宜参加足球比赛者(须有当地县区级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
5、参赛运动员:就读大学本、专科期间,参加联赛届数不得超过四届;就读研究生期间,参加联赛届数不得超过两届(均以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公布的赛事秩序册为准)。
6、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参赛运动员不受上述第1条款限制,但须在比赛时提供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永久居住证。
(二)参加校园组比赛的运动员条件
1、入大学前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毕业生,并符合运动员参赛基本条件。
2、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正常录取并未享受任何体育加分政策的学生。体育院校、各类院校的体育专业学生均不得参加校园组的比赛。
3、凡曾参加超级组比赛的学生一律不得参加校园组比赛。
(三)参加超级组比赛的运动员条件
凡符合运动员参赛条件(一)者,均可参加超级组的比赛。
十、竞赛办法:
(一)、第一阶段(地区选拔赛):
1、比赛日期:2014年9月—2015年3月间。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根据本规程,分别制定“地区选拔赛竞赛办法”,自行组织本地区的选拔赛。地区选拔赛需满足如下条件:
(1)参赛球队合计不应少于20支;
(2)比赛地点安排在高校体育场进行;
(3)竞赛日程不应少于5天。
(二)、第二阶段(南、北分区赛)
两个组别各分为南、北两个区域分别进行比赛。
1、比赛日期:
南区:2015年4月底
北区:2015年5月初
2、比赛地点:
超级组南北分区赛及校园组总决赛的承办单位将采取申请争办的方法确定,申办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主办单位根据申办情况派专人考察后确定。
3、参加南、北分区赛的队按以下原则确定:
(1)凡经第一阶段“地区选拔赛”,由各地区选拔出的两个组别各一支代表队,将获得参加第二阶段(南、北分区赛)比赛的资格。上赛季分区赛的冠军球队可直接参加本赛季分区赛。
(2)区域划分:
南区:上海、江苏、安徽、浙江、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重庆、云南、贵州、香港、澳门。
北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南、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西藏。
(3)南、北分区赛的承办学校可选派一支球队直接参赛。
(4)如南、北分区赛的参赛队数不足16支,则依据上届联赛分区赛名次靠前的球队所在省可再选派一支球队参加南、北分区赛,达到16支为止。
4、比赛采用集中赛会制,原则上所有比赛场次应安排在高等院校中的足球场地举行。
5、比赛办法:
(1)小组循环赛:
比赛分为A、B 、C、D四个小组进行单循环比赛,排出每个小组内各队的名次。上届联赛前四名作为种子队依次落到四个小组一号位,其余球队经抽签分别落位。
决定名次办法:
① 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
②如果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下列顺序排列名次:
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进球多者,名次列前;
积分相等队在全部比赛中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积分相等队在全部比赛中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以抽签的办法决定名次。
(2)交叉淘汰赛:
各小组前两名出线,根据A1—D2、B1—C2、C1—B2、D1—A2进行交叉淘汰赛。如打成平局,不进入加时赛,以罚球点球的办法决出胜负。
(三)、第三阶段(全国总决赛)
两个组别南、北分区赛的前四名球队获得参加第三阶段比赛资格。其中校园组比赛采取集中赛会制(比赛办法另行通知),超级组采取以下办法进行比赛。
1、比赛日期:2014年6月
2、比赛地点:各参赛队所在院校
3、比赛共分三轮进行,对阵表如下:
(1)第一轮:根据分区赛名次,按照北4--南1、北3--南2、南3--北2、南4--北1的对阵进行主客场比赛。主客场的顺序根据对阵表,列前的球队先主后客。
(2)第二轮:第一轮比赛获胜的球队获得参加第二轮比赛的资格,负队不再进行比赛,并列全国第五名。比赛球队的主客场顺序将对阵双方第一轮的比赛成绩决定,成绩靠后的队伍先主后客。
(3)第三轮(决赛):第二轮获胜的球队获得参加第三轮(决赛)比赛的资格,负队不再进行比赛,并列全国第三名。比赛采取单场决定胜负的办法,比赛地点另行通知。
(4)全国总决赛决定名次办法:
①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
②主客场两回合比赛积分多的队获胜;
如果两队主客场两回合积分相等,则:
a两回合比赛中进球多的队获胜;
b如仍相等,客场进球多的队获胜;
c如仍相等,则以罚球点球的办法决出胜负。
十一、规则与规定:
(一)执行国际足联最新审定的《足球竞赛规则》。
(二)执行《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及《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
(三)全场比赛时间为90分钟(上下半场各45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5分钟,比赛使用5号球。
(四)每场比赛允许填报上场运动员11名,替补运动员9名,但只可替换5名运动员(校园组可替换7名)。被替换下场的运动员不得重新被换上场。
(五)参加第一至第三阶段比赛的同一名运动员:
1、被出示黄牌累积两次,停赛一场;(同一场比赛因连续被出示两场黄牌而被出示红牌的,该两张黄牌不做累积)
2、第一次被出示红牌,停赛一场;第二次被出示红牌,停赛两场;第三次被出示红牌,停赛四场,并以此类推,根据出示次数加倍停赛场次;
3、阶段比赛结束后,有关运动员的红、黄牌累积自动清零。
(六)在比赛中,如果某一个队在场上队员不足7人时,则本场比赛自然中止,视该队为弃权,判对方3:0胜;如比赛中止时场上比分已超过3:0,则以当场中止时实际比分为准。
(七)如因特殊情况的干扰,造成比赛中断,经联赛组委会的多方努力仍未能恢复比赛,当时的比赛成绩有效,大会必须尽快(24小时内)另选场地补足本场比赛剩余时间(包括罚球点球)。
(八)本届联赛赞助商将从第一阶段开始提供相关比赛装备。各阶段比赛中,各队必须身着由冠名赞助商提供的比赛装备,具体办法遵照《商务规定》执行。服装颜色必须认真填写在正式报名单内;比赛队员的姓名、号码必须与报名单相符,否则不得上场比赛;守门员的比赛服装颜色要与其他队员服装颜色有明显区别;比赛队员紧身裤的颜色须与比赛短裤的颜色一致;场上队长必须佩戴不少于6厘米宽且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上场队员必须戴护腿板;比赛服装和护袜的颜色必须全队一致。违者不得上场比赛。
(九)如有不可抗拒的原因需更改比赛日期,由联赛组委会做出决定。
(十)凡未佩戴工作证件(胸卡)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比赛相关区域。各阶段参赛运动员不得留怪异发型以及佩带任何饰物,否则取消其比赛资格。
十二、注册及报名:
(一)运动员注册:
1、运动员所在学校负责人登录《中国学生体育竞赛管理系统》(网址:www.nssc.org.cn)进行运动员网上注册,注册前请仔细阅读首页通知中的《用户须知》。
2、注册费用按照《全国学生运动员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每一名注册运动员收取注册费20元/年。运动员注册是一年一交费,状态显示(代缴费)后即可缴费,注册费采用支付宝支付,持商务卡的学校可在办理商务卡网银后绑定支付宝进行支付。
3、因本次比赛首次使用新的《中国学生体育竞赛管理系统》,已在原《学校体育竞赛注册管理系统》(网址:211.151.94.148)中注册持有注册卡并在有效使用期的运动员,新系统中注册时将学生证和注册卡同时扫描件在一张图片中,可避免重负缴费,如由省教育厅(市教委)统一缴费并统一开具发票者请务必在缴费备注里标明,如无标注者均将发票开与学校。
4、注册截止时间为开赛前一个月,以网络注册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并不得报名参赛。
5、注册联系人及电话:
马媛媛,010-66093821、66093815、66093812
传真:010-66093840
6、指纹采录
(1)自2014年起参赛将取消运动员注册卡,运动员凭本人2代身份证原件和指纹信息比对参赛。
(2)到达赛区后,运动员未采集指纹信息者,需持本人2代身份证原件到指纹采集处采录指纹信息。临时身份证者,需持公安部门开的证件丢失盖章证明到资格审查委员会处验证后才可采集指纹。
(3)特殊指纹确定采集不了指纹者,凭本人2代身份证原件检录参赛。
(二)报名办法:
1、凡参加第二、第三阶段比赛的运动员必须在《中国学生体育竞赛管理系统》进行运动员网上报名,报名成功者方有资格参加比赛。参赛运动员在完成网上注册并缴费成功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详见《中国学生体育竞赛管理系统》首页“系统使用者必看”中的相关规定)。
2、各参赛队在网上报名时均以该队所在大学为参赛队名称,包括运动员25人(到赛区20人)、领队1人、教练员2人、队医1人,此份名单联赛期间不得更改。同时,将《中国学生体育竞赛管理系统》网络报名表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连同集体照邮寄至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足球分会。
联系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同济大学体育部
联 系 人:杨璟勇,15800319002
3、第一阶段比赛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汇总本地区各参赛队报名单,经审查后连同加盖公章的《2014—2015“特步”中国大学生足球联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参赛队汇总表》(见附表1)、本省市预赛秩序册、竞赛成绩表、赛区总结、比赛照片及开户行、帐号于2015年3月31日前报寄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竞赛部。联系人:肖临峰,010-66093832。
4、为了加强联赛的推广工作,请各参赛院校于规定日期前将《2014—2015“特步”中国大学生足球联赛报名表2》(见附表2)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给广东优势传媒有限公司。邮件地址:cufl@cufl.com
联系人:黄莲花020-62625188转817 、18818864853。
十三、奖励办法:
1、两个组别分别为获得中国大学生足球联赛总决赛1—3名球队颁发联赛奖杯,对每一名运动员颁发奖牌及成绩证书,并予以奖励。
2、两个组别分别为获得中国大学生足球联赛总决赛并列第5名的球队颁发成绩证书。
3、两个组别分别设立“最佳运动员”奖、“最佳射手”奖、“最佳守门员”奖、“最佳教练员”奖及“最佳裁判员”奖;对获得各奖项的运动员、教练员及裁判员,“联赛组委会”将为其颁发奖杯、证书,并予以奖励。
4、两个组别分别设立“体育道德风尚奖”三名,“最佳赛区奖”两名。“联赛组委会”将为获得以上奖项的运动队及赛区(学校)颁发奖旗、证书,并予以奖励。
十四、资格审查:
为端正赛风,突出教育部门举办全国大学生体育比赛“育人”的宗旨和教育的特色,充分体现“团结、奋进、文明、育人”的精神,各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需严格按照本规程的规定,严肃、认真地审查本地区报名参赛的运动员资格,并盖章确认后方可报名参赛。
(一)2014-2015校园足球“特步”中国大学生足球联赛组委会(简称“联赛组委会”)将设立大学生足球联赛管理委员会(简称“联赛管委会”),负责联赛期间所有部门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对“联赛组委会”负责。
(二)“联赛组委会”设资格和纪律监督委员会(简称“监督委员会”),负责对各参赛运动队(员)的参赛资格及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检查、监督和处罚等工作。“监督委员会”将在赛前对参赛运动队(员)的比赛资格问题认真核查,对违反资格规定、比赛纪律的运动队(员)及其所在单位的处罚,将按照《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中有关条款执行。
(三)参加第二、第三年阶段比赛的各队报名单将于赛前一个月在中国学生体育网(www.sports.edu.cn)公示。在此期间,凡对公示运动员资格有异议的运动队,须提交经领队签字的《申诉报告书》和相应证明材料报寄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竞赛部。公示期结束后,我们将不再受理任何关于运动员资格问题的申诉。
(四)凡在比赛过程中出现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或违反资格规定的球队,赛后经“监督委员会”核实确认后,将全国通报批评,取消所有比赛成绩并处取消该校1-2年的参赛资格,取消该队主教练及有关运动员参加全国各级各类学生赛事资格2-3年(自处罚之日起执行)。
十五、比赛监督、裁判员:
(一)第一阶段比赛:比赛监督、裁判员由当地教育厅(教委)、学生体育协会会同当地足球协会选派。
(二)第二、第三阶段比赛:比赛监督、裁判员由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会同中国足球协会共同选派。其中比赛监督代表“联赛管委会”督导和协调赛区组委会的各项工作,对赛区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直接对“联赛管委会”负责。
(三)比赛监督和裁判员的接待条件、标准按照《联赛手册》执行。
十六、经费:
(一)第一阶段比赛的组织经费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参赛队的情况予以拨款。(省内预赛结束一周后请将秩序册及开户行、帐号寄至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
(二)超级组参加第二阶段比赛及校园组参加总决赛的各队,需负担往返赛区交通费,并按每人每天150元人民币标准交纳食宿费。其它比赛费用由承办单位负担。
(三)超级组参加第三阶段比赛的各队由联赛组委会给予每场比赛叁万元的经费支持。客队交通费用自理,主场学校负责安排客队的食宿(对等接待),比赛的安保、救护、工作人员的补贴、裁判员的费用等与赛事有关的费用均由主场学校负担。
(四)为了加强对联赛的管理工作,确保本联赛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参加第二、第三阶段比赛的各队,在报到时须向“联赛组委会”交纳“抵押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对于在比赛期间未违反赛会有关纪律规定、社会治安管理条例以及运动员参赛资格等问题的运动队,其所交纳的“抵押保证金”将于赛后如数退还。
十七、培训工作:
1、为了提高联赛的整体水平,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每年为参赛队教练员及高等院校的裁判员举办不同级别的培训班。
2、凡参加超级组第二阶段比赛的各队主教练,必须于报名时提供C级(含)以上教练员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方可报名执教。
十八、其它事宜:
1、各队在参加各阶段的比赛前必须为本队所有人员办理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间)、“运动员身体健康体检表”。否则,不允许参加比赛。
2、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3、本规程解释权属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
附表1:
2014—2015“特步”中国大学生足球联赛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参赛队汇总表
报名单位(省、自治区、直辖市): (盖章)
本地区 选拔赛 基本 情况 | 参赛 队数 | 选拔赛 日期 | 选拔赛 地点 | 开、闭幕式 日期 | 备注 说明 |
本地区 选拔赛 参赛队 报名 汇总 情况
| 报名 序号 | 参赛队 所在大学 | 联系人 姓名 | 联系 电话 | 备注 说明 |
01 | |||||
02 | |||||
03 | |||||
04 | |||||
05 | |||||
06 | |||||
07 | |||||
08 | |||||
09 | |||||
10 | |||||
11 | |||||
12 | |||||
13 | |||||
14 | |||||
15 | |||||
16 |
经办人: 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注:表格不足时可另加附页
附表2(请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
2014—2015 “特步”中国大学生足球联赛
报名表2
报名学校: | ||||||||||||||||||
地址: | ||||||||||||||||||
邮编: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学校简介 | ||||||||||||||||||
要求: | 350—450字之间的文字介绍。 | |||||||||||||||||
学校校徽 | ||||||||||||||||||
要求: | 清晰可见,白色背景,1000像素以上。 | |||||||||||||||||
校队合影 | ||||||||||||||||||
要求: | 所有参赛队员、教练合影;队员服装不可出现特步公司以外的服装标识。 | |||||||||||||||||
序号 | 姓名 | 场上号码/职务 | 场上位置 | 身高/体重 | 衣服尺码 | |||||||||||||
1 | 领队 | |||||||||||||||||
2 |
非常抱歉!本站不支持旧版本IE浏览器~~建议使用IE10/IE11/Chrome/Firefox/Safari等高级浏览器浏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