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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方:
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
报到时间:2015年06月23日 00时00分 ——2015年06月24日 23时59分
比赛时间:2015年06月25日 00时00分 ——2015年07月02日 23时59分
(一)基本条件 1、参赛运动员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按照教育部关于全国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的特殊招生政策)正式录取的在校在读本、专科学生或研究生。 2、报名参赛运动员的年龄必须为18—28周岁,即(1986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者),自2013年起入大学(专科或本科)时年龄不得超过20周岁(按1月1日界定)。 3、凡曾参加中国足球超级联赛、中国足球甲级联赛、中国足球乙级联赛者均不得参赛(以中国足协公布的上述赛事秩序册为准、含联赛期间增补运动员)。若以学校名称(不含体育运动学校、足球学校以及具有同等性质的中等专业学校)参加上述赛事者须报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批准方可参赛。 4、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在校学习,文化课考试合格,遵守学校各项纪律和有关规定,并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适宜参加足球比赛者(须有当地县区级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 5、参赛运动员:就读大学本、专科期间,参加联赛届数不得超过四届;就读研究生期间,参加联赛届数不得超过两届(均以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公布的赛事秩序册为准)。 6、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参赛运动员不受上述第1条款限制,但须在比赛时提供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永久居住证。 (二)参加校园组比赛的运动员条件 1、入大学前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毕业生,并符合运动员参赛基本条件。 2、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正常录取并未享受任何体育加分政策的学生。体育院校、各类院校的体育专业学生均不得参加校园组的比赛。 3、凡曾参加超级组比赛的学生一律不得参加校园组比赛。 (三)参加超级组比赛的运动员条件 凡符合运动员参赛条件(一)者,均可参加超级组的比赛。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的要求和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校园足球工作,逐步形成校园足球稳定的赛制…
2015.06.03 14:2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学生体育协会、校足办,各参赛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2014年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电视电…
2015.06.03 14:2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体卫处、学生体育协会、各参赛高等院校: …
2015.06.03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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